其次,國有企業(yè)負有重要的社會責任和公共使命。尤其是公益性和壟斷性國有企業(yè),更應該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至于文化國企,按照目前中國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和法律(包括憲法)規(guī)定,業(yè)務指導與監(jiān)管單位不僅有政府職能部門,還有執(zhí)政黨的職能管理部門。這是國企改革面臨的新課題,也是行業(yè)監(jiān)管需要重新定位的問題。
四、階段推進。
所謂階段推進,是指國有企業(yè)改革從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有進有退”的戰(zhàn)略方針,到國務院前總理朱镕基主持的“抓大放小”改革,再到目前的繼續(xù)改革,每個階段應根據(jù)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和執(zhí)行不同改革方針和政策。應該說,到目前為止,國有企業(yè)改革進入了一新的發(fā)展階段,面臨一系列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對一些敏感問題的探討和解決,確實到了摸著石頭過河的“深水區(qū)”。對于國企改革的決策者來說,采取快刀斬亂麻的措施和方法確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之虞。而前人之鏡,可為后人之鑒,但“前人”不可能代替“后人”審時度勢,進行決策。則是淺顯明白的道理。國有企業(yè)的決策者尤其需要根據(jù)“天時、地利、人和”做好現(xiàn)階段的頂層設計。
五、產權到民。
所謂產權到民,是指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讓國有資產和其創(chuàng)造的價值能夠真正落實到全國人民。不容諱言,目前關于這方面的研究,以陳志武、張維迎為代表的一批著名經濟學家和學者提出了相當有見地、有水平的觀點,當然也有不同的思想和言論。本人雖對此觀點屬于堅定支持者,但我認為對此大可不必以進、退為界;以左、右標簽;以好、壞分野。而應該允許發(fā)言、允許討論、允許質疑、允許提出更好的見解。只有通過“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真理才能越辯越明,越能為國企改革的決策者起到警示和參考作用。
總之,國企改革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重要問題之一。我們的研究一定要秉持獨立、客觀和理性,切忌發(fā)表情緒化的言論和未經深思熟慮的觀點,如“打倒壟斷國企”和“國企紅利分配是偽問題”等。至少從目前國有企業(yè)存在和經營的現(xiàn)狀看,壟斷性國企尤其是公益性國企還是客觀存在的,也是應該上交紅利的。這也是國企改革階段推進繞不開的議題。我們一定要盡力避免制造對抗氣氛和人為地制造矛盾,以免“欲速不達”,甚至連傳播思想的作用也被抵消。
(文章摘自2017年12月5日《求是理論網》)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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