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通過受托經紀會員遞交《產權轉讓申請書》,產權交易機構受理后,即建立了各方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1、轉讓方的權利義務
轉讓方通過信息發(fā)布申請,享有產權交易平臺為其產權轉讓提供相關服務的權利。轉讓方在《信息發(fā)布申請書》中所發(fā)布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本次轉讓應是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關系應清晰,轉讓方對該產權應具有完全的處置權,且該處置權的實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信息發(fā)布申請書》所引用的相關數據應當有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相佐證。信息發(fā)布的內容應當與相關附件材料一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轉讓方應當承諾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交易規(guī)則,如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愿以設定的保證金數額向交易相對方或產權交易平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受托經紀機構的權利義務
受托經紀機構通過代理產權轉讓項目,需要為委托人提供產權交易相關的咨詢、策劃及程序代理等服務,并根據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獲得相應的報酬。受托經紀機構在代理過程中負有盡職調查的義務,應當對轉讓項目進行充分的調查核實,與轉讓方共同填寫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和產權轉讓公告;承諾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交易規(guī)則,對信息發(fā)布內容進行核實后出具推介意見,確認《產權轉讓申請書》的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合規(guī)性承擔核實責任。
3、產權交易平臺的權利義務
產權交易平臺具有為轉讓方及其受托會員提供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信息,組織實施產權交易,對轉讓方及其受托會員是否遵守市場規(guī)則的行為進行審核,對影響產權交易平臺公平公正形象和市場交易秩序的違規(guī)行為不予受理或不予出具產權交易憑證等權利和義務,同時對可能存在的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向投資人作出提示。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產權交易主體 受托經紀機構 產權交易機構 產權轉讓信息發(fā)布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