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10日,《北京市國資委國有經濟“十三五”發(fā)展規(guī)劃》在京發(fā)布,新增“國有資本收益上交公共財政比例提高到30%”等指標,國資收益將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突出國資國企社會責任。該《規(guī)劃》從總量規(guī)模、運營效益、布局調整、深化改革、社會責任等五個方面,設定17項可量化、可考核的主要指標,其中包括一系列新增指標。
北京市國資委副主任楊秀玲表示,國資收益將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會責任。此外,還新增了“凈利潤”和“資產負債率”等指標,強調效益提升和去杠桿、防風險,更加注重提質增效。
10日,深圳發(fā)布《深圳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和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5個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推動國企并購重組做大做強,充分發(fā)揮1500億元混合型并購基金的作用,推動市屬國有企業(yè)以并購重組方式培育若干主業(yè)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yè)集團,將國有資產主要集中在新興產業(yè)、先進制造業(yè)、現(xiàn)代服務業(yè)、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yōu)勢產業(yè)。
5個行動計劃,即指深圳將推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改革重點任務。其中,去產能促轉型行動計劃,重點提到積極穩(wěn)妥處置“僵尸企業(yè)”,還對“僵尸企業(yè)”進行了定義:
●對已停產半停產、連續(xù)3年以上虧損、資不抵債、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xù)貸存在的“僵尸企業(yè)”,根據(jù)不同經濟成分分類進行穩(wěn)妥處置,重點處置國有“僵尸企業(yè)”。
●制定國有“僵尸企業(yè)”處置實施方案,加快出清國有“僵尸企業(yè)”中的關停企業(yè)。
●加快重組國有“僵尸企業(yè)”中的特困企業(yè),鼓勵非國有資本通過股權收購、增資擴產、股權置換等途徑依法參與國有“僵尸企業(yè)”改制重組。
●對“僵尸企業(yè)”有價資產進行重新整合,利用資本市場等途徑盤活企業(yè)資產。穩(wěn)妥有序推動“僵尸企業(yè)”重組整合或退出市場,支持金融機構盤活沉淀在僵尸企業(yè)的金融資產。
●到2017年底,國有“僵尸企業(yè)”基本實現(xiàn)市場出清。
文章摘自《搜狐》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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