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具體方案出爐,正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
整份報告信息量很大,亮點也很多。而這其中,討論度最高的話題之一,就是“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文件中寫道: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qū)域內(nèi)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qū)、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地稅合并,說實話,是個討論了很多年的老話題,各方意見都有。那么,這次國務院正式提出改革方案之后,我們又應該如何看待它呢?
最近,俠客島咨詢了中國社科院財經(jīng)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以及島妹的一位朋友驕陽。前者研究稅收制度多年,對我國的稅制改革非常熟悉,后者則在某地級市國稅部門一線工作多年,對基層的情況非常了解。
以下是采訪實錄:
1. 俠客島:能不能簡單給我們介紹一下國稅、地稅的歷史?
張斌:國稅和地稅機構分設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1994年我國開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其主要內(nèi)容是在稅制改革的基礎上,改變了過去財政承包制的做法,將所有稅收按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
在當時的背景下,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是提高財政收入的“兩個比重”,即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兩上比重”,有利于增強財政的再分配能力和中央財政的宏觀調(diào)控能力。
相應的,為了保證中央政府稅收收入的及時足額征收,同時加強地方稅的征收管理,省及省以下稅務機構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2. 俠客島:為什么實行了24年之后,現(xiàn)在又要合并國稅、地稅了呢?
張斌:作為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國地稅機構分設對于發(fā)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提高“兩個比重”,保證分稅制財政體制的運行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
但機構分設帶來的問題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納稅人為了履行納稅義務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們稱為“奉行成本”或“遵從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個企業(yè)繳納增值稅需要到國家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就要到地方稅務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由于國地稅的信息系統(tǒng)不兼容以及溝通協(xié)調(diào)不暢等問題,納稅人需要向國稅、地稅重復報送涉稅資料,接受兩個機構的稅務檢查等,遵從成本比較高。
從稅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來,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推進,營業(yè)稅作為主要由地方稅務局征收的地方主體稅種最終退出歷史舞臺,國稅與地稅的征管范圍和征管職責發(fā)生了很大變化,這為國地稅合并創(chuàng)造了條件。
驕陽:遵從成本高這點我深有感觸。我們這邊國稅局和地稅局,相隔大概有40分鐘車程。忙的時候,一個納稅人少則排兩個小時,多則排半天,這樣一來,他從國稅局辦完業(yè)務再去地稅局,可能就要花上一天時間了。
反過來想,納稅人遵從成本高了,征管機構的征收成本自然也不會低。因此,一直以來,民間就存在著要讓國稅、地稅合并的呼聲。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wǎng)
國稅地稅合并